畢業生就業流程
一、學校聯系就業單位組織流程:
根據就業信息欄公布的單位情況,以班為單位填寫《畢業生招聘報名表》,經班主任批準同意后在規定時間內交到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相關老師處。
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對報名學生進行資格審查后,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集合面試人員,發放《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生填寫個人信息后到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簽署意見。面試時帶此表與其他應聘材料參加招聘。
面試人員按規定時間、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公布錄用學生名單。安排辦理離校手續。(離校手續辦理規定:填寫《就業登記表》、《安全誠信協議》并到教務部、學工辦、財務部簽字蓋章。)
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根據用人單位要求,按規定時間帶領錄用學生按時入廠報到。
二、個人聯系就業單位手續辦理流程:
用人單位給學生開具《接收證明》,學生本人寫出書面《離校申請》,家長、班主任分別在申請書上簽注同意意見。
學生憑單位開具的《接收證明》、《離校申請》在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發給《就業登記表》、《安全誠信協議》。
學生填寫《就業登記表》、《安全誠信協議》,并到班主任處、教務部、學工辦、財務部簽字蓋章。
學生最后將《接收證明》、《離校申請》、《就業登記表》、《安全誠信協議》交至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開具《離校證明》。學生憑《離校證明》將自己行李帶出學校。按時赴廠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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